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基金銷售業務自律規範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三字第1120000275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第6條、第8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151663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第5條 (基金上架審查)
  1. 證券商應對所銷售之基金進行上架前審查,其項目至少包含下列事項:
    1. 一、基金之投資目標與方針、操作策略、風險報酬與過去績效。
    2. 二、基金之相關費用合理性。
    3. 三、基金適合之客戶類型。
  2. 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等文件資訊之充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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