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供應鏈風險管理自律規範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2005010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條(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65845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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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服務變更管理)
- 資訊服務供應商服務內容變更,公司之專案負責人應重新對資訊服務供應商變更之服務內容進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