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8月2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00355928號函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應每日將客戶借貸額度、借貸之交易明細與餘額等資料傳送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由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彙計,於次一營業日開市前公告有價證券借貸交易餘額。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8月2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00355928號函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