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供應鏈風險管理自律規範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2月2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一字第1110008167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65208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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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服務變更管理)
- 資訊服務供應商服務內容變更,證券商之專案負責人應重新對資訊服務供應商變更之服務內容進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