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10024366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5條,並自即日起實施(原名稱:「○○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參考範例)(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100730372號公告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361758號函、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152489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應與各關係企業間建立有效之財務、業務溝通系統,並定期就往來銀行、主要客戶及供應商進行綜合風險評估,以降低信用風險。對於有財務業務往來之關係企業,尤應隨時掌控其重大財務、業務事項,以進行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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