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金融友善服務準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2月2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110005913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7條條文,原第7條、第8條遞移至第8條、第9條,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10365394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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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檢核)
- 本公會會員就本準則所列情事至少每年進行檢核,如有缺失應逕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