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2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10385440號令修正發布第24條、第25條、第30條、第31條、第34條、第47條;刪除第32條、第33條、第35條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會計師受公開發行公司委託或本會依據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指定專案審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之,其未規定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以下簡稱確信準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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