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之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0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1002063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1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1456651號函同意備查)

所有條文

  1. 對上列各項目有關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完成日起,截至股票上市契約生效日之前一日止之期後事項,應隨時加以更新說明與評估;於股票上市用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重大期後事項,亦應加以更新說明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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