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指數投資證券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範本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9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9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1001914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條、第9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55553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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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後,應於每季終了一個月內更新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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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前,發生對投資人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證券商應一併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