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4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10909號令 修正發布第23條格式八之七

所有條文

  1. 本準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三日修正之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自一百零四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六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七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三日修正之第九條第四項第三款、第四款、第九條第六項、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格式一、一之一自一百零八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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