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4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10909號令 修正發布第23條格式八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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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合併認列之商譽,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規定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應附註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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