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市場監視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8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10383374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5條、第7條、第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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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期貨交易所與期貨結算機構應訂定市場監視辦法報主管機關核定;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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