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8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10383480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22條、第24條;增訂第7條之3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規則所稱徵求,指以公告、廣告、牌示、廣播、電傳視訊、信函、電話、發表會、說明會、拜訪、詢問等方式取得委託書藉以出席股東會之行為。
  2. 本規則所稱非屬徵求,指非以前項之方式而係受股東之主動委託取得委託書,代理出席股東會之行為。
  3. 委託書之徵求與非屬徵求,非依本規則規定,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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