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8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383426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司買回股份,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經由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電腦自動交易系統或櫃檯買賣等價成交系統為之,並不得以鉅額交易、零股交易、標購、參與拍賣、盤後定價交易或證券商營業處所進行議價交易之方式買回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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