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7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10100146號函修正發布第11條、第22條條文(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48916號函及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內政部台內團字第1110036025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所有條文

  1. 本會會員代表應為會員之負責人、經理人或現任職員,且以成年而無商業團體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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