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6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6月21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6349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之5、第36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72條 (有價證券之代銷)
  1. 證券承銷商代銷有價證券,於承銷契約所訂定之承銷期間屆滿後,對於約定代銷之有價證券,未能全數銷售者,其賸餘數額之有價證券,得退還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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