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6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6月21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6349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之5、第36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26-2條 (對小額記名股票股東股東會之通知期間及方式)
  1.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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