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4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3788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之5、第28條之2、第39條、第43條之1、第65條、第66條、第165條之1、第177條之1、第178條及第179條;增訂第178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77-1條 (罰則)
  1. 違反第七十四條或第八十四條規定者,處證券商相當於所取得有價證券價金額以下之罰鍰。但不得少於新臺幣二十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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