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4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2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之2、第178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07條 (退會)
  1. 會員得依章程之規定請求退會,亦得因左列事由之一而退會:
    1. 一、會員資格之喪失。
    2. 二、會員公司之解散或撤銷。
    3. 三、會員之除名。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