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4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2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之2、第17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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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69條 (解散或歇業之申報)
  1. 證券商於解散或部分業務歇業時,應由董事會陳明事由,向主管機關申報之。
  2. 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於前項情事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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