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4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2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之2、第178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43-7條 (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之禁止行為)
  1. 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
  2. 違反前項規定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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