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4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2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4條之2、第178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4-1條 (內部控制制度之建立)
  1. 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及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應建立財務、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2. 主管機關得訂定前項公司或事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準則。
  3. 第一項之公司或事業,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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