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2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50281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之4、第43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77-1條 (罰則)
  1. 違反第七十四條或第八十四條之規定者,處相當於所取得有價證券價金額以下之罰鍰。但不得少於新臺幣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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