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2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50281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之4、第43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05條 (章程規定)
  1.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章程,應記載左列事項:
    1. 一、目的。
    2. 二、名稱。
    3. 三、主事務所所在地,及其開設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場所。
    4. 四、關於會員資格之事項。
    5. 五、關於會員名額之事項。
    6. 六、關於會員紀律之事項。
    7. 七、關於會員出資之事項。
    8. 八、關於會員請求退會之事項。
    9. 九、關於董事、監事之事項。
    10. 十、關於會議之事項。
    11. 十一、關於會員存置、交割清算基金之事項。
    12. 十二、關於會員經費之分擔事項。
    13. 十三、關於業務之執行事項。
    14. 十四、關於解散時賸餘財產之處分事項。
    15. 十五、關於會計事項。
    16. 十六、公告之方法。
    17. 十七、關於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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