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2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50281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之4、第43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43-7條 (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之禁止行為)
  1. 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
  2. 違反前項規定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行為。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