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141號令修正公布第20條之1、第43條之1、第43條之3、第156條及第178條條文(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61號令修正公布第155條條文)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第18條
(核准經營)
經營證券金融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或其他證券服務事業,應經主管機關之核准。
前項事業之設立條件、申請核准之程序、財務、業務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授權子法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