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2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53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07條 (退會)
  1. 會員得依章程之規定請求退會,亦得因左列事由之一而退會:
    1. 一、會員資格之喪失。
    2. 二、會員公司之解散或撤銷。
    3. 三、會員之除名。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