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2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53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27條 (每股金額之高低限與更改)
  1. 主管機關對於公開發行之股票,得規定其每股之最低或最高金額。但規定前已准發行者,得仍照原金額;其增資發行之新股,亦同。
  2. 公司更改其每股發行價格,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