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債券交易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6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10059776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7條、第11條、第15條;增訂第6條之4條文,自111年6月13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380264號函)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債券及因自行買賣外國債券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避險交易,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有規定者,適用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其他相關章則之規定。
  2. 前項商品範圍及交易額度,依證券商管理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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