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4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34906號函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前條證券及抵繳商品市值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計算,惟於上市、上櫃有價證券除權息交易日之前六個營業日,除現金增資者外,其融資擔保品證券市值及上市、上櫃有價證券抵繳市值,則以各當日收盤價扣除息值或扣除以該當日收盤價為基礎計算之權值計之:
    1. 一、中央登錄公債、地方政府債券、公司債、金融債:面額。
    2. 二、上市、上櫃有價證券: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公布之收盤價格(以下簡稱收盤價格)。
    3. 三、登錄為櫃檯買賣之黃金現貨:收市當時造市商間最高買進報價及最低賣出報價之均價(以下簡稱收市均價)。
    4. 四、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前一營業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以下簡稱淨值)。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