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查詢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3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10006141號函修正發布第6條、第9條、第12條、第12條之1;增訂第第6條之1、第7條之1條條文,並自111年4月1日起施行

所有條文

  1. 已申請使用AML/CFT系統之使用單位依第四條規定完成註冊者,得於單筆查詢公司申報資料並勾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主要股東後,選擇串接至AML/CFT系統進行洗錢防制名單資料庫比對,本平臺將呈現比對結果之相似度值分數(Relative Correlation,RC值),使用單位得將比對結果存檔或列印紙本自行保存。
  2. 使用單位選擇前項串接方式取得比對結果之相似度值分數者,應併入本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作業要點規定之線上查詢筆數計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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