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成交確認作業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3月1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10054699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7條,並自111年4月25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00150297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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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使用本中心成交確認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辦理成交確認作業,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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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成交確認作業(以下簡稱本作業),係指金融機構與其交易對手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交易確認,包含新增、修改、取消、提前終止交易及其他確認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