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2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10380537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44條、第45條、第47條、第48條至第50條、第54條;增訂第47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之;其申請核准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核准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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