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投資人及外部單位查詢資料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法字第1110000187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自111年1月4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申請人或其受託人係透過參加人申請查詢資料時,參加人應指派登記合格之業務人員查驗所檢具之文件及印鑑,經核對無誤後於申請書簽章確認並簽蓋參加人原留印鑑,於次一營業日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交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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