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115851號令修正公布第172條之2、第356條之8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28-1條 (公文書之送達方式)
  1. 主管機關依法應送達於公司之公文書,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2. 主管機關依法應送達於公司之公文書無從送達者,改向代表公司之負責人送達之;仍無從送達者,得以公告代之。
  3. 電子方式送達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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