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648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17條、第27條、第90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募集基金,經本會核准得自行保管基金資產者,有關基金保管機構之義務,由信託業執行,並由信託監察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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