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12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資字第1100025603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第14條、第24條、第32條、第34條、第35條;增訂第14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資字第1100376788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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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者應於每一機房內備妥資訊設備使用明細表或播放交易資訊頻道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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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內傳輸或傳播之設備應加以醒目之標示並與非傳輸傳播交易資訊之設備相區隔,以利本公司之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