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辦推薦證券商受託協助第一上櫃公司遵循我國法令暨本中心上櫃相關規章應行注意事項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4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0005571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點至第6點,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003346811號函)

所有條文

  1. 第一上櫃公司依據本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以下簡稱「外國審查準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於上櫃掛牌年度及其後三個會計年度內,委任主辦推薦證券商協助遵循中華民國證券法令、本中心規章暨公告事項及其與本中心訂定之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櫃契約,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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