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附認股權有價證券買賣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3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000551461號公告修正發布增訂第15條之1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003346441號函) |
所有條文
-
證券自營商為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易時,應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辦理附認股權公司債之給付。
-
本中心業務規則第八十條之規定,於證券自營商為附認股權公司債附條件交易之給付結算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