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06091號令修正公布第54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33條 (違反第一百十條之處罰)
  1.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於契約內訂明對使用其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有第一百十條各款規定之情事時,應繳納違約金或停止或限制其買賣或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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