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06091號令修正公布第54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26條 (證券商及其股東或受僱人兼任之禁止)
  1. 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股東或受僱人不得為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經理人。
  2.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董事、監察人至少應有三分之一,由主管機關指派非股東之有關專家任之;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3. 前項之非股東董事、監察人之選任標準及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