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12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90365710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第13條、第24條之1、第26條、第28條;增訂第5條之1、第12條之1、第17條之1、第26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收取或支付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對市場及公司財務之影響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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