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10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64936號令修正發布第5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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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受託期貨經紀商及證券經紀商之受託契約,應載明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從事交易逾越法令或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限制範圍者,應由期貨經理事業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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