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10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64936號令修正發布第51條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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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理事業應設置內部稽核,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作成稽核報告,備供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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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之稽核報告,應包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是否符合有關法令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