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10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64936號令修正發布第51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本規則所稱業務員,指為期貨經理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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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研究分析、交易決定或交易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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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推廣或招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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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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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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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其他經核准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