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10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64936號令修正發布第51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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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指期貨經理事業接受特定人委任,對委任人之委託資產,就有關期貨交易、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為分析、判斷,並基於該分析、判斷,為委任人執行交易或投資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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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係指經主管機關核定准予交易之與期貨交易契約相關之國內及國外現貨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