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轉換公司債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9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090019166號函修正發布第14條、第19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 參加人客戶申請時,需於參加人處填具「有價證券轉(交)換/買(贖/賣)回/註銷/認股/履約/兌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書(代支出傳票)」,簽蓋原留印鑑;參加人為該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人者,則需蓋妥發行人指定之印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