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9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9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6410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4條;新增第3條之1、第6條之1至第6條之4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與委託人款券之交割應依各外國證券市場之交割期限辦理。
  2. 前項各外國證券市場之交割期限,應由證券商報請公會備查,變更時亦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