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8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8月2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90062784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6條條文及第26條附件四,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142290號函)

所有條文

  1. 依前條規定經主管機關核發或換發許可證照後,應檢具申請書(附件一),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中心申請簽訂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契約(附件二)。
  2. 證券商已依前項規定與本中心簽訂契約者,遇有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一項所列應申報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送請本中心轉陳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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