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集保業務預警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3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90005634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第5條條文,自109年3月30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 本項預警作業之範圍、標準及方法,由證券交易所(以下稱證交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稱櫃買中心)及本公司組成「集保作業資訊預警系統專案小組」訂定之。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集保業務預警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3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90005634號函修正發布第4條、第5條條文,自109年3月30日起實施 |